一、离婚了不给抚养费可以终止探视吗
通常来讲,离婚之后,要是那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不能就因为这个,就把对方的探视权给终止了。
探视权,那可是法律专门赋予没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主要就是为了能让他们和子女保持亲子关系,还能有情感上的交流。
要是对方没给抚养费,这时候可以通过商量或者去法院诉讼的方式,让对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而探视权的使用,一般得在不影响子女正常生活和学习的基础上进行。
除非对方在探视的时候,做出了像暴力、恐吓这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严重危害的行为,只有在这种特别
总之,可不能随随便便就把不给抚养费和终止探视权给直接联系到一起,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
二、离婚后拒付抚养费就必然失去探视权
这种说法不准确。抚养费与探视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相互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旨在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等需求。而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法定权利,其目的是保障父母与子女间的亲情联系和子女的健康成长。
即使一方拒付抚养费,另一方也不能自行剥夺其探视权。未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通过协商、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对方探视孩子。同样,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不能因对方阻止探视而拒绝支付抚养费。若探视权受阻,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利,由法院依法判决并保
三、不给抚养费终止探视有哪些法律依据
探视权与抚养费支付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而不给抚养费,并非法定的直接终止探视权的事由。不给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但如果因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严重影响子女身心健康,比如导致子女生活困难、教育受影响等,可向法院举证,由法院来判定是否需要中止探视权,待情况改善后再恢复。
当探讨离婚了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终止探视这一问题时,我们还应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其他要点。不给抚养费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但探视权作为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一般不能简单因未支付抚养费就被随意终止。不过,若探视行为严重影响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视。那么,如何界定“严重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呢?又该通过怎样的法律程序去申请中止探视?倘若您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与探视权之间的复杂法律关系及相关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